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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电价上涨难解气电矛盾

2014年01月26日 20:09
在上网电价行政定价和天然气电价市场化预期之下,解决气电价格矛盾显然不能只靠简单调价

  财新记者 蒲俊

  从1月20日起,北京和上海两地的非居民用电价格迎来一轮较大幅度上调,每千瓦时分别上涨6分和4.24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以北京市平段工商业电价计算,此次电价上调涨幅超过7%;以上海市不分时工商业电价计算,涨幅超过4%。

  此次京沪电价上调的背景是近日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京津沪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但天津市发改委尚未公布其电价上调方案。

  去年10月,发改委在调整上网电价时曾提到,要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具体调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从紧制定,报发改委备案。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