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蒲俊
从1月20日起,北京和上海两地的非居民用电价格迎来一轮较大幅度上调,每千瓦时分别上涨6分和4.24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以北京市平段工商业电价计算,此次电价上调涨幅超过7%;以上海市不分时工商业电价计算,涨幅超过4%。
此次京沪电价上调的背景是近日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京津沪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但天津市发改委尚未公布其电价上调方案。
去年10月,发改委在调整上网电价时曾提到,要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具体调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从紧制定,报发改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