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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终身监禁,能止贪否?

2020年08月01日 11:53
刑罚的有效性不在于刑罚的残酷性,而在于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
惩治贪腐首先需要在法治领域打破单一的对刑罚残酷性的迷思,围绕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进行制度设计,从而让权力真正自始至终处于全面、有效、透明的监督之下。图/安源/中新社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陈宝成)2020年7月31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赵正永受贿金额高达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因此判处赵正永死缓,在其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不出意外的话,69岁的赵正永将在高墙内度过余生。

  赵正永7.17亿余元的涉案金额,半年内再创1949年后中国高官贪腐纪录。此前由内蒙古原“政法王”邢云保持的原纪录仅持续半年多:2019年12月3日,内蒙古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邢云因受贿4.49亿余元被一审判处与赵正永同样的刑罚。

版面编辑:刘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