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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山东栖霞矿难瞒报细节公布 官员何以知法犯法

发布于 2021年02月23日 22:48   更新于 2021年02月23日 22:48
迟报瞒报涉嫌违反刑法,要承担刑责,法律的明文规定,涉事企业和主政官员不可能不知道。面对22条被困生命,他们为何依然知法犯法,值得深思
2021年1月16日,山东烟台,栖霞五彩龙金矿爆炸事故救援现场。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周东旭)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4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巧遇和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目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调查报告认定,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另外,责成烟台市委市政府、栖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追责问责体现了对迟报瞒报的零容忍。迟报瞒报一直是安全事故整治顽疾,不过,此次事件还是颇为典型,迟报瞒报长达30个小时,令人震惊。事故救援,时间就是生命,迟报瞒报,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