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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分享经济——以专车为例
传统经济体要求新经济守法,重新纳入到既有的监管体系中,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实体化企业,这恰恰是互联网的轻资产化路线意图颠覆的。关键在于立法者能否能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性,确认平台与生产资料的特殊关系,以及如何在新旧产业之间保持平衡
2015年10月12日 14:13
网络隐私ABC:隐私如何定义,法律如何回应
为了追求形式上的法治,法院向技术和新经济妥协了,默认了免费使用用户信息的商业模式。朱烨的这一挑战虽然不成功,但却直指新经济要害,为我们展示出新经济模式同作为生产资料的用户信息之间的关联
2015年10月08日 09:49
朱烨案界定网络隐私
朱烨案从一审到二审,是一个驯化用户的过程。用户认识到他们在架构改变面前无能为力。法院向新经济妥协,默认了免费使用用户信息的商业模式
2015年06月19日 10:52
字幕生态圈与版权经济
小众群体本身没有问题,应当看到大量小众文化构成了中国互联网文化的底层结构,游离于各种大词的缝隙之间
2014年11月28日 11:29
法律如何适应高速变化的互联网行业
像反垄断法这样的重型武器应当较少地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中使用;相反,法院应当更多地承担起事后规制不正当竞争的责任,这对混乱的中国互联网市场至关重要
2014年10月20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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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凌
香港大学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理学、网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