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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改革继续 仍未触及核心

2015年04月13日 19:43
仍未明确一个有效的约束激励制度,即仍未明确商业性与政策性业务的边界和风险分担机制;也未明确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的定义;缺乏配套制度的不完整改革,终将为未来留下争议及风险隐患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中国政府网近日公布了国务院批复了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下称农发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要求三家银行强化资本约束机制、规范治理结构,农发行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核算,进出口银行合理界定业务范围,国开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

  这是官方首次明确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定位,后者是国开行前任董事长陈筹划多年并已在国开行内部推进经年的战略目标。配套政策也相应明确。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近期,国开行金融债(下称国开债)的债信等级也将明确恢复为商业化改革前的主权信用等级,而不再是以延期的方式暂定风险权重为零。自2008年国开行启动商业化改革,国开债的债信问题一直未明确。而政策的不确定使得国开行的发债成本比转型之前上升了至少50个基点,大大高于以往4%的平均收益率,而且时常不得不一再推迟发债计划。

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