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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投贷联动,“馅饼”还是“陷阱”

2016年12月13日 10:46
投贷联动绝不意味着投贷的共进退,而是不同风险产品间的协同,其关键在于风险的隔离,贷款不能因为另外一个机构投资而放弃风险偏好,放弃风险底线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勇)2016年4月,银监会、科技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批投贷联动试点选取5个地区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并选取10家试点银行,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如今获批银行纷纷摩拳擦掌,将投贷联动视为转型新契机。然而,万事开头难,面对这样一个新鲜业务,商业银行面临哪些掣肘以及风险点,应当如何审慎前行?以下是我从业过程中的思考与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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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李勇,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