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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与规则:检察官与辩护人

2019年01月28日 11:28
检察官和辩护人如果都能牢记彼此同属于法律共同体,应承担起公共职责,或许彼此就更能多一点理解和尊重,整个司法的权威也会在这种相互理解和尊重中得以逐步提升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杨先德)在张扣扣案中,从不同的角度评价,检方公布的公诉意见书和辩方公布的辩护词都堪称经典。在故意杀人事实无可争议的情况下,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张的“主观恶性”。在这一点上,控辩双方讲述了完全是不同的故事。

  控方认为,张扣扣将多年的生活失意归结于那起多年前已经了结的伤害案,在这种心理扭曲之下起杀人之心,罪不容诛;而辩方认为,多年前的伤害案给张扣扣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不得已走上复仇之路,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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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现任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曾出版译著《跨国视角下的检察官》《庭审之外的辩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