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全球价值链中,大宗商品定价权已超越了传统的供需平衡范畴,演变为一种由供需(物理)、交易制度(规则)、金融(资本)以及信息(数据)四个维度的控制力深度耦合的“系统性权力”,它不仅涉及谁在生产,更涉及谁在制定合约、谁在控制货币流向以及谁在定义“市场真实”。
一、供需(物理)层面:集中度与“调节阀门”的能力
供需是定价权的物理根基。这一维度的权力主要体现为大宗商品全球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物理集中度和控制力,垄断、寡头、完全竞争市场的定价权差异巨大。完全竞争市场意味着这一市场的参与者没人能定价,都是“价格接受者”。在供应端,当生产高度集中在少数主体手中时,供应方可以通过调节产量来人为制造短缺或盈余,从而直接干预价格基准。物理定价权并非仅停留在供应端,贸易、运输、深加工和消费端一旦形成了高集中度的控制力,都会拥有很强的定价权甚至足以对抗供应方垄断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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