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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打,法治之痛

2015年04月23日 14:19
T中
“律师被打”在中国不是一个独立、偶然的事件,已经成为一种现象;对相关事件处理的不及时、不公正是其屡屡发生的原因

  邹佳铭|文

  2015,是十八界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很遗憾的是,“律师被打”一幕成为开年大戏。

  4月2日,北京曾慧律师在通州区法院被法官和法警殴打。4月21日上午,王甫、刘金滨、张磊三名北京律师在依法参与衡阳中院审理的周氏家族涉黑案暨“1.18”专案庭审期间,在法院门口被多人围殴和辱骂。4月22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向新华社记者透露,与律师“发生肢体冲突的人员身份已查清,为‘1.18’案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但该消息仍未澄清世人对幕后指使者的揣测。源于4月12日,周泽等9名该案辩护律师在互联网上发出“致中共湖南省委并徐守盛书记”公开信,指责衡阳公安机关“黑打冤案”、“刑讯逼供”、“编造假证”。衡阳市政府新闻办4月15日作出回复,认为公开信的指控是“极不严肃、极不负责的”。在围殴事件发生的头一天,律师团公开对这份回复做出“回复”,认为“贵府(指衡阳市政府)并非对应的回复主体,作为衡阳警方主管政府,贵府理当躬身自省,展开调查,并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检讨”。 加之在围殴当时,法警只是“象征性”制止等现象,让世人对幕后者的猜测不绝于耳。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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