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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的未来

2020年06月29日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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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有望在初始阶段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大湾区境内居民购买本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全国其他地区居民在大湾区购买相关产品服务,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财新网】(专栏作家 庞溟)2020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宣布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南向通”,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北向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三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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