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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问题的“破局”

2021年05月20日 13:31
T中
目前打破僵局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方案,一个是激励机制。解决方案明确“政府出多少钱”,激励机制明确“承担什么责任”

  文|卓逸

  如果把近期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新闻连起来看,我们会发现中央政府在说最狠的话,地方政府在刚最硬的兑。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2021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新闻稿称“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风险处置机制”。2021年5月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我们将确保春华水务集团到期债券如期兑付。” 2021年5月上旬,网传《某省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称“突出抓好债券领域兑付风险防范……坚决杜绝恶性债券违约事件。”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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