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目前银行业高风险机构数量比峰值下降一半左右,主要是地方法人机构。近年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金融风险识别和预警,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评级。对评级较好的机构,着力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早采取有效措施将潜在风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机构,着力推动真实改革化险,防止其劣变为高风险机构。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压降存量,同时推动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督促增量高风险机构限期整改,“不纠正即处置”,不使高风险机构淤积,避免高风险机构区域性集中,减少消费者投资者损失,减少公共资金损失(本文系作者在瞭望智库“建立保障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长效机制”会议上的发言,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一、当前银行业整体稳健,风险可控
中国银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银行稳、金融稳”。央行评级结果共分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数值越大表示风险程度越高,D级表示机构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2021年四季度央行评级结果显示,参评的4398家银行业机构中,在安全边际内的1-7级机构有4082家,机构数量占参评机构的93%,资产规模占参评机构的99%。其中,24家大型银行评级始终保持在1-5级,评级优良,资产规模占参评机构的70%,是整个金融业的“压舱石”。8-D级的高风险机构316家,资产规模仅占银行业的1%。但不可否认的是,包商银行等少数中小金融机构出险带来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