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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民营经济的根本定位:《民营经济促进法》建议之二

2024年10月21日 21:30
陈利浩
陈利浩

九三学社中央资环委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民营经济是解决就业的途径、平台,但更是“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发展经济的依托、力量,但更是“自己人”
news 原图 江苏连云港,一家民营企业的工人在纺织生产线上作业。图:视觉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民营经济时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是对民营经济的根本定位。民营经济是解决就业的途径、平台,但更是“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发展经济的依托、力量,但更是“自己人”。建议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习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根本定位。

一、关于立法目的和方向。

  《企业国有资产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第一条都是立法目的,我们来比较一下: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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