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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成败与成效

2024年10月15日 16:29
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目的不是规范管理,而是促进发展,仅仅把散布在相关法律中有关民营经济的内容做个汇编是不够的
6月19日,江苏省宿迁一家民营企业的生产车间内,工人赶制外贸订单。图:视觉中国

  正在制定并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这是首部专门为了约束公权力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不仅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史上是一件里程碑式的事件,也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制定并落实好这部法律,对于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向好,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这部法律是如此重要,而且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我也来谈几个浅显的认识并提出几点建议。

在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表述上应有所突破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几年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困难,民营企业的作用和地位也遭受到了一些错误言论的质疑和挑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很多具体措施,以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目的不是规范管理,而是促进发展。这就意味着,仅仅把散布在《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中有关民营经济的内容做个汇编,是不够的,而是应该在不与上述法律冲突的前提下,或有所延伸突破,或做出更详细、更可操作的规定,或提出新的建设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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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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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泰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博士,沃顿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中华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所长、民生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2012年发表《新供给主义宣言》,最早呼吁供给侧改革,是新供给经济学、软价值理论的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