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陈宝成)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9月2日4时40分许,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发生一起三名在押犯人杀害一名民警后脱逃的恶性案件。不唯如此,这三名嫌犯还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最后身着警服逃脱。尽管目前这一案件仍在追查之中,但需要反思的是,在纪律严明、封锁严密的看守所,三名疑犯何以能为所欲为?
首先,根据通报,案发的时间是4时40分许。按照看守所《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规定,此时所有在押人员一律在各自监室睡觉,而决不允许“熬鹰式”的夜审。延寿县看守所需要回答: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否在同一监室?如果是在同一监室,他们是如何冲出监室的铁门乃至走廊、监区、民警工作区和武警哨位的?如果不是在同一监室,他们又是如何冲破各自监室的铁门乃至走廊、监区、民警工作区和武警哨位,并走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