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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直面疫情与公民责任

2020年01月27日 15:20
对现代公民而言,平时有多么爱权利,战时就应当多么爱义务;平时多么爱自由,战时就应当多么勇于承担法定义务
疫情当然是灾难,它将我们从“平时状态”迅速转入“战时状态”。这场疫情是对每一位公民的考验。图/财新记者 蔡颖莉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陈宝成)有一种声音在问:现在存在四种人,令人不安甚至心惊: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其他出现发烧发热等症状者以及与上述三种人有接触者。其中,确诊患者即被隔离治疗,疑似患者通过核酸检测亦可转为确诊患者或者排除。而其他出现发烧发热等者和与上述三种人有接触者,又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代表了不少人的困惑。但答案,早就写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中了。这条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