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联合利华 何罪之有?

2011年05月09日 08:31
本来用以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却演化为给政府赋权。企业对于权力的臣服,让人清晰发现,中国在跨进市场经济的门槛时还拖着长长的尾巴

  【财新网】(记者 朱长征)已经暂缓产品调价的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5月6日又接受了上海市物价局作出的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表明充分了解中国国情的同时,联合利华表示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这一天,国家发改委在官网通报了“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受到严厉处罚”的消息。发改委称,联合利华中国公司违反了中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