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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规范设计与制度影响

2024年10月08日 13:05
《网络犯罪公约》结束了此前没有覆盖全球大部分地区的统一网络犯罪公约的历史,构建了高效且有力的网络犯罪的执法和诉讼制度及国际合作体系
2024年8月9日,联合国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特设委员会经过投票一致通过了首个全球层面的网络犯罪公约——《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图:视觉中国

  2024年8月9日,联合国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特设委员会(以下称“特设委员会”)经过投票一致通过了首个全球层面的网络犯罪公约——《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又称《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称《网络犯罪公约》或《公约》)。该《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下一步将提交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签署,因联大各国在特设委员会已充分参与《公约》起草及审议,预计《公约》将在2024年内开放签署。

一、《网络犯罪公约》的出台背景和立法价值

  《网络犯罪公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俄罗斯联邦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关于解决“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提案。此后,2019年12月27日,联合国大会表决通过了由中国和俄罗斯等47个国家联合提出的74/247“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 ”决议,决定设立“一个代表所有区域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在该委员会充分代表联大各成员国并兼顾现行国际文书和各国/区域相关工作的前提条件下,委员会作为起草主体被授权拟订“一项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为的全面国际公约”。委员会共设置1位主席、13位副主席和1位报告员。其中,主席来自阿尔及利亚,报告员来自印度尼西亚,包括来自中国、美国、日本、巴西等国的13位副主席代表了亚太国家组、西欧及其他国家组、非洲国家组、东欧国家组、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组。委员会成员来源的多样性说明了特设委员会和《公约》代表的广泛性,是《公约》民主性和合法性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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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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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沈括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联合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问题高级顾问。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数据治理委员会主任。意大利维罗纳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访问教授。意大利都灵大学合同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监督专家。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法学专家库专家。QS集团世界高校学术声誉调查专家库专家、欧洲法学权威期刊《Diritto Penale XXI Secolo》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