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振消费是全面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置于政府主要工作之首。对于地方经济工作而言,增加投资的可控性更强,而提振消费更像是“推绳子”,往往需要市场的配合,尤其是在居民部门消费倾向较弱的情况下,难度更大。应重视地方政府对促进消费的积极性,因为这会直接影响有关促消费政策的落实和成效。
但也要看到,目前不少地方政府面临较大资金约束,地方财政受到债务累积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拖累。而发放消费补贴本身需要耗费较大财力,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透支未来消费需求。我们认为,可以从财税制度层面着力,建立地方政府促进消费的良性激励机制。这从长期看,亦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充分释放中国统一大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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