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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集体化”的真实原因——与周其仁先生商榷

2015年03月04日 10:52
T中
宅基地被“集体化”完全是人民公社运动的产物,是因为其希望通过人民公社这个运动,改变基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系统的基本结构,进而建立一个不但管理政治事务,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而且还要直接管理公民日常生活事务的超级巨无霸社会组织

  程雪阳|文

  讨论中国的土地制度,没有事先读过周其仁先生的文章或者著作,那随后的讨论很难说会有多大的意义。

  大约在七八年前,当我刚开始研习土地问题时,就非常幸运地看到过周先生1994年发表的《中国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夏季卷)。他在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中国)集体土地所有制只不过是由国家控制但由集体来承担其控制结果的一种农村社会主义安排而已”观点,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着我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认识。

责任编辑:杜珂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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