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翔老师以收买妇女儿童罪低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定最高刑为例,倡导加重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最终实现买卖同罪同罚的目标,引发热议。
由于“拐卖”包含欺骗或强迫的“拐”和与“收购”对应的“(贩)卖”,而且买卖两端的常见情节不同,“拐卖”与“收买”同罪同罚难以一蹴而就;但中国目前收买妇女儿童的法定刑相比其社会危险性、其他刑法罪名和国外立法例确实都偏轻,提高法定刑上限或者补充加重情节是一个趋势。
在关注最高法定刑的提高的同时,我们不妨再深入几步,考问前因后果及我们还有什么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