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地方财政体制来看,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已经初步构建了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体系框架,财权事权分离,财权更多集中于中央财政,事权则主要在地方财政,双方合力共同支持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财政体制机制问题仍存。今年以来,在三重压力及疫情、俄乌冲突等非预期因素冲击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社会各界对财政政策发挥稳民生、稳经济作用给予了更大期待,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有所加大。如何在既妥善应对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的同时,继续推动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注入活力,是一个需要各方认真考量的问题。
一、处理央地财政关系要妥善平衡公平与效率
中国作为中央集权国家,中央与地方角色分配清晰,中央财政起到兜底和平衡的作用。分税制下,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来实现财力再分配。在此过程中,需要平衡好、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要充分考量包括不同区域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程度在内的多方因素,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厘清转移支付的边界和功能定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财政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如果寄希望于仅依赖财政体系来实现社会公平则会降低效率,社会资源难以被充分利用。要正确认识和看待区域财政能力的差异性和非均衡性,建立并完善合理的财政资源配置机制。
二、与时俱进改善地方税种结构,科学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土地财政逐渐弱化下,可将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主要稳定税源之一,但推出时机仍需慎重。在长期供需矛盾、人口出生率下滑、居民收入增速放缓以及预期持续走弱多重因素影响下,当前房地产已经进入单边的、不可逆转的下行通道。受此影响,土地财政持续承压,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尤其需改善地方税收结构,保持地方税源稳定,房地产税可做为未来地方主要稳定税源之一。此前,对于房地产税征收与否及其相应影响,社会各界已经展开了多番讨论,目前对于能否征收房地产税已经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参照西方国家经验,对于拥有房产的人征收房地产税也十分普遍。以部分西方国家所谓的“学区房”为例,学区房价格较高也是因为学区要缴纳更多的税收负担当地的教育,这是未来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但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地产行业信用风险加速释放,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时机应谨慎选取。对于弥补当前的财政缺口,仍需寻找其他的解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