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面临较为突出的结构性、区域性问题,为保障地方债务可持续发展,需从根本上持续深化现代财政体制改革,向改革要财力,同时也需着眼于实现当前风险的软着陆,加快构建政府债务良性循环。
一、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源于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其根源在于体制问题
一是行政体制。不同于美国等联邦制国家,中国实行单一行政体制,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当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中央政府负有一定道义责任、存在救助动机。这种体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深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如2014年《预算法》修订案出台前,“中央财政兜底”预期下,地方政府超越财力搞建设、过度举债,形成了较重的历史包袱;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力的同时,也容易造成地方预算约束的软化,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反向强化了地方政府举债投资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