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提前批”额度可能于年末下达,对地方财政发力有何影响,本轮“提前批”可能有何不同?
一问:地方债“提前批”的作用?
地方债“提前批”是为了保持地方财政资金的连续性、避免“项目等资金”等情况出现,由国务院在授权范围内提前下达的部分地方债额度。若不考虑地方债“提前批”,国务院通常于3月初的全国“两会”期间上报新增地方债总限额至全国人大,经批准后再由财政部分配至各省或单列市;各省或单列市人大通过新增地方债限额的预算调整方案后,最早于4月开始发行新增地方债;这使地方债新券发行存在一个季度的“空窗期”。因此,2019年,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可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当前这一授权被延长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