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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惩平安证券

2011年11月30日 10:27
胜景山河保荐人被撤销资格,但平安证券仅仅被出具警示函; 既然已经构成“重大遗漏”,对于保荐机构的处罚应该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六个月内不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

  【财新网】(记者 李箐)中国证监会终于公布了对胜景山河IPO保荐中介机构的处罚。对个人的处罚严格,对保荐机构则处罚很轻。

  平安证券以及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代资格。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平安证券在对胜景山河进行保荐时,没有对该公司的客户和关联方进行审慎调查,特别是对其前五大客户没有进行任何的访谈或者函证,对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也没有进行审核。

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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