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配发《关于实施〈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9年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9〕32号)。规定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要求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等。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最大的变化是在监管指标的计算口径中,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换久期缺口指标,更直观反映资产负债利率风险的对冲程度,完善沉淀资金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计算口径,真实反映成本收益匹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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