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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 实为有增有减

2011年12月27日 12:18
意在形成地方政府持续、稳定税源的资源税和房产税改革,实为增税举措,明年的推进程度仍有较大不确定性

  【财新网】(记者 邢昀)“结构性减税”,这个中央政府提了10多年的概念,2012年可望再次在中国财政政策中占据显眼位置。

  12月25日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明年将“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明年积极财政政策中的税费减免,将主要体现在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等。

  而通观未来的财税政策,另两项意在形成地方政府持续、稳定税源的改革,实为增税举措——推进资源税改革,适时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因此,“结构性减税”的提出,实际是税收有针对性的增减。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丁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