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李箐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得到了外界较高的评价,被认为首次“触到了灵魂”,而不再是技术改良。虽然《意见》并未直接将目前执行的核准制变更为注册制,但其中修订的种种措施都实质性地向注册制靠拢。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借壳、现金分红、优先股三项策,全面提高借壳审核标准,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和开展优先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