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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赋予铁路事故内部通报的权力?

2014年01月02日 11:07
“路内事故”一贯被严密地封锁在“全能”的铁路系统内,在这堵密不透风的墙内,几十年间掩盖了多少鲜活的生命与责任?“铁老大”的观念不改,铁路改革无果

  财新记者 路炳阳

   2013年12月30日,财新记者独家报道了萧甬线(杭州至宁波)31077次列车事故。事发于七天前的12月24日,上海铁路局的31077次货运列车运行至浙江上虞至余姚西站下行线时,撞上了正在施工的5名宁波工务段作业人员,造成3死2伤的较大事故。

  这一消息在两天内跃居财新网点击率排行第一。一位名为“海上闻人”的读者在财新网评论中质问:“是谁给了铁道部内部通报的权力?”另一位名为“远程餐饮策划咨询”的读者则说,“这样的事故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呢?”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刘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