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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定价方式决定注册制改革成败

2014年06月13日 11:21 | 标签:IPO
凭借基本常识,对于这种失败的前景洞若观火并不需要太多的专业训练。为什么就看不见呢?

  财新记者 蒋飞

  在证监会直接的价格指导下,今世缘等九只新股启动发行程序。由于行政干预全面回归,这些新股是否向买方机构询价已无实质影响,其定价基本上决定于计划募集资金规模加上承销费用,以及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做一个简单的算术题即可得出发行价格。这种倒退颠覆了近五年以来新股发行改革的成果,对于市场机制将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却仍有人为其辩护。

  辩护者并不否认行政干预的存在,在其逻辑体系中,行政干预也并不是最优选择,只是相比于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方式,似乎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这种观点认为,A股市场在实施注册制改革之前,不具备市场化发行的条件。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化的发行更有利于融资者,而中介机构更是与融资者利益绑定,因此一定会哄抬价格。这些“既得利益者”必然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化改革中,“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某些时候的干预措施虽不免有行政色彩,但也是改革纠错所必要的。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