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监管俘获体制温床,已成为摆在金融监管部门面前的严峻挑战。本刊上期封面报道“俘获项俊波”表明,金融业监管俘获乃至监管腐败已非个别人的问题,而带有体制性特征。金融业迫切需要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改进监管、加强监管。如果方向对头,强监管与促改革不惟不冲突,本身便是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监管俘获并非新命题。1971年,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G.J.Stigler)即提出,监管机构成立之初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是,监管机构最终会沦为被监管者谋利的工具,即被“俘获”。这一监管的“生命周期理论”似有宿命论色彩,可惜在现实中屡屡应验。近两年,中国金融监管各部门频频暴露出监管俘获甚至腐败问题。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先后被查。其中,项俊波是首位在任上被审查的一行三会“一把手”,中央纪委通报严词谴责其“滥用监管权、审批权”。其实,金融监管俘获和腐败早已尽人皆知,但涉及面之广、情节之重依然令人触目惊心。近日,保监会、银监会先后更换纪检组组长,显示中央高度重视金融监管系统反腐问题。我们希望以此为起点,中国金融监管俘获的体制土壤能够被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