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屈运栩)12月20日,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在朋友圈针对ofo一票否决权的表态,引发市场对共享单车公司治理结构和投资人关系的讨论。12月21日,财新记者从接近ofo高层的人士处了解到,所谓ofo的“一票否决权”并不是一个实际被写入投融资协议合同的权力:“没有任何一个投资协议上标明了说某一位或者某几位投资人具有所谓veto(一票否决权),而是每一轮投资中有多数股权的投资人有否决权。”
马化腾的表态并非在公开场合的发言,而是针对腾讯内容团队负责人一篇稿件的朋友圈评论。马化腾称ofo的问题在于veto(否决权),但是并未进一步言明否决权到底如何影响了o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