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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的“最美家庭”为何被调侃?

2016年08月24日 18:54
奥运冠军属于“稀缺品”,所以行政奖励很容易因人因事而异,没有定式,更谈不上规则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周东旭)里约奥运结束,金牌选手载誉而归,不难预见,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们将奔走于各个场合,接受来自各方的“奖励”。奥运冠军勇创佳绩,为国增光,奖励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奖励过于无序和任性,甚至背离行政奖励的基本规则,本该为正剧的冠军大戏,很可能慢慢滑向闹剧。

  奥运冠军奖励分多种,除了政府,可能还有来自基金会、企业、个人以及各有关团体。除了金钱奖励,还有实物,以及荣誉称号。奖励不能任性,这里指向的主要是以政府名义给予的各种形式奖励。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李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