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美税制比较
从税收制度看,美国的税收体系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独立层级,对各层级的议会和选民负责,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中国1994年建立起“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虽然中央和地方划分税种和收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但税权高度集中,税收立法权统一于中央。中美两国的税种类别差异较大,美国没有增值税,而增值税是中国的主体税种。社会保险在美国以税的形式征收,而在中国以费的形式收取,目前已从社保部门改由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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