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热心的网友对我前两篇文章连续发表评论,先是说公司登记机关负不了写明实缴资本这个责任,被事实证明不成立后又改变立场说,如果写上实缴资本就需要验资,这样会增加企业负担。看来他并没有明白我文章中提到的金融电子化进步的意思。十几二十多年前靠纸质文件的时代,实缴资本确实需要在银行开专户请中介机构来验资确认,这当然会多少增加企业的成本。这个问题在新的五年实缴中更会存在。
不过,好在这已经都是老黄历了。今天,连给个人汇款都可以自己在网上打出银行盖章的汇款凭证,甚至买东西都可以自己打印电子发票了,哪里还需要什么当年费时笨拙的验资呢?其实那时越是那样一本正经的验资,越是有很多人去借了钱来整出个验资报告,验完资后再把钱打走。故而在需要实缴资本的后期,公司登记部门已经开始接受银行汇款凭证作为实缴的证据了(造假者永远都有,自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今天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实缴资本,可说几乎不增加企业任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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