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股市的座谈会,又回过来研究和继续写作关于公司法的文章。突然有人提醒今天已经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并嘲笑说等我这个傻书生的迂腐文章再写出来连黄花菜都凉了。想想也是,国务院以后要正式发布的这个规定,对于完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意义也非常重大。想到去年底我们在最后一刻都没放弃努力的关于公司法的反复建议竟然也被多少采纳了一点点,因此我赶紧让课题组的人把之前提出而并未被接受的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简要建议新版本发了过去。真是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被多少听进和接受一点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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