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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出资制度重大调整,要避免哪些误读

文|邹宇
2024年01月07日 10:08
出资是股东的责任,对于企业是纯受益行为。虽有五年期限,但无论企业生存期限多长,在终结之前股东认缴的出资都必须到位,纳入公司财产进行分配
此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图:视觉中国

  公司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最重要的一类市场主体,因此公司法律制度的历次废、改、立都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此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对于出资制度的重大调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有媒体报道,中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在3至5年,如果经营不善,无需等到缴足资本金可能企业就注销了,企业不会增加太多负担。针对诸如此类的误读,本文将结合立法文本与司法实践对于新公司法中出资制度作初步的探讨。

一、制度沿革

  公司作为拟制的法人,其形成法律人格必须具备独立的财产,而财产的初始来源就是股东出资。股东出资既是公司存续的必备物质条件,亦是外部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如何对其进行合法规制是公司法从制定之初就必须回应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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