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办法》,首次规定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并正式向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
货币供应量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M0:流通中现金(货币供应量统计的机构范围之外的现金发行)
M1:M0+企业存款(企业存款扣除单位定期存款和自筹基建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信用卡类存款(个人持有)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和自筹基建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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