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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修一部为纳税人服务的税收征管法

2025年04月24日 10:21
经济下行,更应该减轻企业负担,涵养税源,税收征管法的修法宗旨仍需与国家发展策略相一致
资料图:《税收征收管理法》注释本。图:视觉中国

  2025年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新一轮修法全面启动。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3年实施,2001年全面修订,2013年、2015年做了小幅修改。2015年,当时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修法征求意见稿则石沉大海。

  现行税收征管法管理色彩浓重,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长期以来造成本法仅系税务机关“独家专用”的“征税之法”的印象。为契合依法治税、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税收征管法》修改应当以维护纳税人权利为首要宗旨,并尽可能地兼顾税务机关立场,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努力达致征纳双方的权义均衡,以实现中央提出的“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目标。2021年9月笔者协助、促成了《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专家意见稿)》的撰写。专家意见稿确定了以“保障纳税人权利、促进征纳双方权义均衡”为修法总体宗旨,以及实践性、整体观、前瞻式和变动型的四大修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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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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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杰
微观治库创始人、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涉及行业有快速消费品、IT信息技术、电子金融以及咨询行业,近年从事企业研究和相关咨询工作,关注财政和税收、企业劳动关系的法治进程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