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将要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令第837号,下称《规定》),是中国对外投资立法史上的层级跃升,但其深层制度意义尚待充分开掘。本文重点讨论四组问题:其一,《规定》在行政法体系中的精确定性,即审批、备案、监管、处罚四类行为的法律边界,以及多头监管格局下的权责冲突与问责缺口;其二,安全审查条款的制度设计与实践空间,尤其是司法审查在这一领域的制度可能性;其三,第837号令与第835号令叠加运作下的跨境双重合规困境;其四,东道国对《规定》域外效力的制度回应。在国际比较维度,本文以美国OISP、欧盟FDI修订和日本FEFTA为参照系,论证各主要经济体正在向同一政策终点平行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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