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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能否引导中国从注册大国迈向品牌强国

2026年07月20日 15:03
新法将使用事实与市场商誉提升为与注册并列的权利依据,在方向上与国际法理形成某种契合,但制度地基仍是注册主义结构,这正是中国商标制度在权利生成与权利保护之间形成独特制度张力的根源
2026年6月26日,中国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图:视觉中国

  制度之生命在于应变与求变。

  2026年6月26日,中国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1982年首次出台以来,商标法经历1993、2001、2013、2019年四次“修正”。2026年第五次是“修订”。一字之差,意味着中国商标法44年以来第一次全面重建。

  修法说明指出,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使用率偏低、囤积与恶意注册突出,商标制度难以有效促进品牌建设,本次修订旨在完善商标使用制度,引导注册行为回归使用本源,以制度激励结构的调整支撑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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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罗文
图片编辑:李丛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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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冰
李静冰,法学博士,法律思想与司法制度研究者,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长期关注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历史脉络、结构逻辑与制度演化,研究领域涵盖法理学、法哲学与比较法,并具有民商法专业背景,在中国政法大学讲授民商法十余年,具有数十年民事、行政与经济诉讼经验,参与多起具有制度建设意义的涉外案件。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合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