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前两问只是战术问题,那么从战略问题上看,无论是城投的长期化债,还是房企的销售改善,本质上都离不开国内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城镇区域扩张带来的农村人口“被动进城”可能难以为继、人口增长明显趋缓的背景下,笔者认为城镇化战略必须提前作出有效调整。
在讨论调整城镇化战略之前,首先要明确城镇化的核心理念,虽然国外所称的城市化与国内所称的城镇化均对应Urbanization一词,但二者的深层内涵却大有不同。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伴随工农业分工,新生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将农村劳动者从土地中赶走,使其成为廉价的手工业劳动力,然后利用工业技术的进步彻底摧毁底层手工业,逼迫农村独立劳动者破产并沦为雇佣劳动者。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导致了两类劳动者的割裂,这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阶段,这种状态是一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建设共产主义社会要求消除城乡差别,具体可以将农业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灭。建国之后,提出了消灭“三大差别”的目标,即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体力与脑力劳动差别”,其中消灭“城乡差别”的方式是“乡村工业化”,即在乡村大举兴办工业企业,因此一众乡村因人口聚集而逐渐升级为小城镇。改革开放初期Urbanization理念传入国内后,主流思想仍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不是出现加剧城乡对立的城市化,而是出现消灭城乡差别的城乡一体化,因此应当鼓励农民就近进入小城镇,在防止农民背井离乡和农村破产的前提下,就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最终,中国选择聚焦于城镇化而非城市化道路,反对将过多人口集中于大城市以免产生“大城市病”,长期以来秉持控制大城市发展,鼓励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方针。即使在2022年,中央政府仍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重视发展以县城为代表的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