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表现低迷,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降,并且迄今为止仍未明显恢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1-4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即“土地出让收入”)11761亿元,同比下降1.7%。并且,虽然4月土地出让收入达到303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差无几,然而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本身基数偏低,与2021年4月的4916亿元仍有较大差距。有观点认为,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基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对地方财力影响较大。从数据来看似乎的确支持这一结论。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为66854亿元,占地方政府基金收入的比例为91%。然而,如果据此认为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对地方财力有很大影响则有待商榷。
一、净收入而非总收入才是影响地方财力的主要部分
许多观点误以为土地出让收入均为地方可用财力,实则不然。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实行全额“收支两条线”管理,包含了须依法支付的征地拆迁等成本补偿性费用,因此,土地出让收入并不完全由政府支配。当前的“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毛收入”概念。只有扣除成本补偿性费用后的土地出让收益,才是地方可用财力。成本补偿性费用即为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此类支出为政府在征收、储备、整理土地等环节先期垫付的成本,必须依法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及开发企业,不能用于其他开支。扣除成本补偿性费用后的土地出让收益才是地方可用财力,主要用于非成本性开支,包括城市建设、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个方面,使城乡居民共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