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产高库存,5月以来各地收购存量房政策频出。地方“收储”有哪些模式,背后有何考量?
地方收购存量房的最新进展
“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的政策指引下,多地加快推动存量住房收购,梳理各地不同机制,可分为“租赁机构收购模式”“转化为保障房模式”“拆迁安置模式”三类。“租赁机构收购模式”为租赁机构向开发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增加租赁住房房源等;“转化保障房模式”为地方政府组织地方国企向开发商或居民收购存量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用作租赁型保障房或配售型保障房等;“拆迁安置模式”则为城中村改造、铁路建设等涉及拆迁安置项目,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来代替拆迁安置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