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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钻帝国事件”难了 “谣言四起”谁之错?

2007年08月01日 17:01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指出,如果由于政府不披露或不及时、不充分披露信息,导致社会上出现多种传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失职的政府部门负责。谣言止于公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指出,如果由于政府不披露或不及时、不充分披露信息,导致社会上出现多种传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失职的政府部门负责。谣言止于公开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24日,济南市因暴雨受灾后,一名网友“红钻帝国”被警方治安拘留。至今,她的命运扑朔迷离。
  “红钻帝国”是在7月16日下午注册的,在“7·18暴雨”前就已经在跟帖了,只是一名普通网友。7月21日下午1点多,“红钻帝国”开始积极参与“路路畅通”板块的济南暴雨讨论。到7月22日下午1点回最后一个帖子,整整一天时间里她发了200多个回帖,但并未发过主题帖。23日上午10点多,她离线后没有再回来。
  “红钻帝国”是舜网论坛暴雨大讨论中的激进派,特别是在“银座商场进水是否有人被淹死”的问题上,她认为肯定有人死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她在回帖中转载了其他网友的现场描述,还引述了自己朋友的说法,不过也承认自己并未亲眼看到死尸。银座商场高管报警(但并未明确举报“红钻帝国”)后,警方找到了这个23岁在婚纱影楼工作的女孩。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其实施了治安拘留。这一法律条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济南警方有关人士透露,当时抓她时,在警方内部也存在不同意见,而且警方完全没有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据该人士透露,网民“红钻帝国”之所以被拘,是因为这样一句话:“我朋友的老八(爸)在银座的一个专柜卖场,她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但在警方讯问中,她承认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朋友。
  7月29日,一篇网文称,“‘红钻帝国’从拘留所出来了,她27日晚上登陆过一次舜网论坛,但没有说话。经过媒体的报道,济南警方已经不打算继续就暴雨网络谣言抓人了。”
  7月31日,曾与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联系,询问事件最新进展。警方人士以不知情为由谢绝了采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认为,现在动不动就对并非故意要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采取严重的处罚,即便不说是对公民权利的任意侵犯,至少也是一种过当的侵犯。他认为,政府应该允许别人的批评,包括无过错怀疑权。
  他说,济南警方接到举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红钻帝国”拘留,似乎有那么一点理由。但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一个下位法,执法的时候需要考虑它与宪法的关系。
  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里的“散布谣言”一项,展江认为,“谣言”在汉语里是一个贬义色彩很重的词,用来作为法定的罪名给人定罪,有关方面需要更加谨慎。对于“谣言”不能随意认定,一定要以后果来说话;而这个后果不能由司法部门任意说了算,当然更不是由警方说了算。按照国外的司法传统,对于这个后果的认定需要作出测试,譬如成立普通公民组成的评审团,由他们来作心理上的描述,听了这个信息后有什么反应。
  另外,有些情况是可以推论的。比如,在拥挤的戏院里大喊“着火了”,容易造成恐慌和踩踏,这显然是危险言论。但是有关部门并不能证明“红钻事件”有这种严重的后果,怎么能确定其言论为“谣言”呢?
  展江认为,在一个开放透明的社会里,民众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传说,这些传说与媒体发表的报道差距不是很大。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不够开放,就容易传言四起。特别是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上,对于所谓的“负面新闻”,所谓“不利于稳定”的新闻,往往采取简单压制的方式。一方面,这是人治传统在作祟,一方面,有些人会动用商业手段去左右信息披露。公民的知情权受到了多重破坏。
  展江认为,如果公众对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够信任,政府首先应该反思自己的公信力。总的说来,这还是媒体之间缺乏竞争的结果。正确的信息与错误的信息如果能够竞争起来,在传播过程中,自我修正的机制就会发挥作用,错误的信息就没有竞争力。在一个真正透明的社会里,谣言是站不住脚的。■

  杂志实习记者胡倩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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