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观念是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那么,在不同文化传统之内,必定可以找到那一观念的要素。而且,一个观念,只要它具有根本重要性,它的内涵和外延就必定早已被它所在社会的历史极大地丰富了,以致它必须是一个复杂的观念。
我不能想象也不能赞成有所谓简单的“自由”或简单的“民主”。虽然,有些人或许会争辩说:民主可以表达为一套程序,它甚至可以是符合某种事前达成共识的正义原则的程序。但是,我们必须考虑任何一套程序在特定人群及其传统内实施时可能发生的成本。事实上,许多源自西方社会的行之有效的程序,在中国社会屡屡失效,因为政策制订者没有考虑到与本土文化密切相关的制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