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源:必须实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目前土地资源计划配置的方式是无效率的
国土资源部公布2008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彻查土地利用情况,以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8月25日,国土资源部在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目的是掌握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以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知》要求,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实际耕地变化,以及灾区土地变化的情况。并指出,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作为考核土地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与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县级全面自查、地(市)检查与省级抽查的三级检查制度,实行变更调查结果的问责制度。
8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新修订的《纲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围绕规划目标,《纲要》明确了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一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提高农用地综合利用效益。二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效率,重点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控制。三是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加强天然林、天然草场等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强化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四是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根据各地区土地资源条件、利用现状和潜力,加强各类主体功能区域的土地利用调控,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强化对省级行政辖区土地利用的调控。五是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立法,从严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