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纠纷解决日渐呈现司法信访化和信访的反司法化的趋势。这一趋势不仅体现在司法对信访收容的沉默,更体现在司法政策和信访目标的汇合,司法和信访的机构重叠,以及司法和信访的功能模糊。
就司法政策而言,1990年以来学术界、法律界一直努力推进的司法职业化已经被司法的“民主化”所替代。审判和调解的关系也已经从“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变成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一司法功能转变的背后并不是司法规律本身的要求,更多地是回应涉诉信访带来的压力。息诉罢访,而不是实现社会正义,成了法院的主要目标。
目前,中国的纠纷解决日渐呈现司法信访化和信访的反司法化的趋势。这一趋势不仅体现在司法对信访收容的沉默,更体现在司法政策和信访目标的汇合,司法和信访的机构重叠,以及司法和信访的功能模糊。
就司法政策而言,1990年以来学术界、法律界一直努力推进的司法职业化已经被司法的“民主化”所替代。审判和调解的关系也已经从“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变成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一司法功能转变的背后并不是司法规律本身的要求,更多地是回应涉诉信访带来的压力。息诉罢访,而不是实现社会正义,成了法院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