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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评价的“铁三角”框架

2025年05月09日 12:29
作为公共决策的产物,税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确立并恪守无谓损失控制、信息约束优化及税收原则遵循三大基准,而非简单追求预设目标

  税制评价作为财税领域的核心议题,贯穿于税制改革全过程,始终备受关注。税制评价主要涵盖两大关键维度:一是基于现行税收原则对税制优劣进行原则导向性评价;二是采用目标导向方法对税制改革成效进行考量,具体涉及目标实现程度、改革及时性及实施代价等。自亚当·斯密提出著名的税收四原则以来,税收原则的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已成为评价税制优劣的理论基准。税收原则不仅为税制评价提供了依据,也为税制改革指明了应然方向。与此同时,税制与经济发展密切关联,如何实现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以及低收入者税负减轻等政策目标,已成为驱动税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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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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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雍君: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外国财政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理事。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 2004年入选中央财经大学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自2008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2013年获聘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和国家审计指南专家委员会委员。同年获聘国家开发银行高级财务评审专家。1995至1999年借调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工作。2011年至2013年受聘财政部国际司国际金融机构在华贷款项目绩效评价专家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