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现象,如有机会深入进去,可以看见本来很抽象的权利,正又一次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以农地农房为例,撇开主张之争,权利演化的轨迹清晰可见:农地农房从原本农民“有权入市”的状态,转向“不得入市”,再经由当下某些地方的“先行先试”,正转向可以再次入市。不过,重新确立权利之路并不平坦。
我是从乐清的故事里,体会到在对待农民基本财产权利的问题上,至今还存在着收权与还权的不对称。证据很明了:过去收掉农地农房入市权的时候,既未先行,也未先试,更谈不到审慎,说不行就不行,禁令写到纸上,全国立马生效!但是轮到农地农房重新入市之际,那可就相当隆重了,不但几经设计与审批的行试之路放得很窄,且“试而不决”、“试而不行”,总丢不下那无穷的担心和忧虑。